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庭向涉嫌家暴的當事人李某發出“人身保護令”,依法維護了弱勢婦女群體的合法權益。據了解,這是該院發出了第一張“人身保護令”。

 

320下午,婦女周某因不同意與丈夫李某離婚,而遭受丈夫李某的毆打,周某無奈向法院求助。對此,該院少年庭對此情況高度重視,在安慰周某的同時,快速啟動“人身保護令”程序,承辦法官立即趕到派出所核實情況,收集相關證據。

 

321上午,承辦法官將李某傳喚至法院,對其批評教育,告知他法院為保護婦女權益,防止家暴,依法向其發送人身保護裁定,裁定其在本案審理期間禁止毆打、威脅周某,禁止限制周某人身自由,如違反上述禁令,法院可依照民訴法的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處罰。周某在收到“人身保護令”后,向法院表示不會再對妻子實施家暴。

 

該“人身保護令”還依法送達市婦聯和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在收到該裁定后,都表示會積極協助該院做好此份“人身保護令”的執行。

 

該份人身保護裁定系我院為維護婦女權益,防止家庭暴力,與市婦聯密切配合,啟動“反家暴聯合快車”而發出的首份“人身保護令”,該保護令的發出為遭家暴婦女撐起了一片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