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港閘法院行政庭收到案件當事人周友康送來的印有“捍衛法律剛正不阿賽包公,公正司法明鏡高懸如海瑞”的錦旗,贊揚行政庭公正司法,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周友康系南通開發區南通農場江海旅館業主,2013710,原告周友康以被告開發區公安分局將第三人王某(系當地某旅館業主)租用的違法建筑作為合法、固定的經營場所予以審批,侵犯其公平競爭權為由,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港閘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開發區公安分局作為有權作出特種行業許可的行政機關,在向第三人王某頒發《特種行業許可證》的過程中,未履行法定審查職責,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證據不足,于是判決撤銷了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此案是港閘法院自成為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點法院以來,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9個案件之一,不僅充分體現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對于維護司法公正、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巨大優勢,而且有效貫徹了司法為民的法治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