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環境資源案件“三審合一”集中審判工作順利開展,2014318,鹽都法院成立了環境保護合議庭,正式受理管轄范圍內的環境資源案件。

 

201312月,鹽都法院被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為環境資源案件“三審合一”集中審判試點法院。該院統籌規劃前期準備工作,與地方黨委政府溝通,落實統一編制、擇優配備人員。環境保護合議庭配備三名審判人員,分別來自行政庭、訴訟服務中心以及刑庭,統一協調處理好集中審判范圍的案件受理、審判、執行以及訴訟服務工作,同時加強與環保局等行政執法部門,公安、檢察等司法部門以及社會團體的溝通聯系,確保集中審判工作達到預期效果。

 

據悉,該院還要求合議庭要加強環保法規的宣傳,及時向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發送司法建議,定期發布典型案例,推動全社會自覺參與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