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產養殖總量連續21年居江蘇各縣市之首的江蘇省興化市,轄區興化市人民法院針對農戶進入春耕備播、養殖投苗的時節,對涉及養殖業的農村土地流轉、水面遷讓、承包金追繳等糾紛,推出“快速辦、靈活辦、就地辦、聯動辦”四項承諾,確保不誤農時。

  養殖業糾紛大多發生在養殖關鍵時期,用簡易程序按部就班審理,可能因時間過長導致農戶錯過魚蟹苗投放季節。對此,興化法院承諾對涉及養殖業糾紛做到快速辦,即及時交辦明確辦案責任,及時送達把握糾紛癥結,及時審查指導雙方舉證,及時調解縮短辦案周期。

  針對養殖糾紛案發時間相對集中,且數量多、情況急的實際,興化法院改變按部就班、排期開庭審理的做法,因地、因時、因案制宜,采取科學安排、靈活審理的方式。如對強占水面、拖欠承包金等糾紛,集中精力、集中時間統一審理,以達到審結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還注重擴大辦案效果,堅持案情調查一律到田頭、矛盾排查一律進漁戶、糾紛化解一律在現場,對有傾向性、普遍性和突發性的養殖業糾紛案件,組織鄉村干部和農戶參加旁聽,以案說法普及宣傳法律。

  水產養殖業發展,有的事關國家重點農業項目建設,有的事關一方投資發展環境。對此,興化法院準確把握土地流轉過程,加強與鎮、村相關部門溝通協商,通過法律引導、行政救濟、經濟補償等辦法,及時解決此類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