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聯(lián)動普法服務地方旅游經濟發(fā)展
作者:歐平 許廷廷 發(fā)布時間:2014-03-18 瀏覽次數:767
在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到來之際,昆山法院以服務旅游消費為主題,以旅游巡回法庭為載體,結合《新消法》的新亮點新特色進行普法宣傳,幫助廣大旅游消費者提高依法維權意識,促使旅游經營者規(guī)范經營行為,服務市委、市政府加快昆山旅游度假區(qū)建設的重大戰(zhàn)略決策。
千燈法庭法官向旅游消費者講解旅游維權法律常識,耐心回答了旅游者的各種消費法律疑惑并告知旅游者多項維權渠道。隨后,法庭工作人員組織旅游行業(yè)經營者代表及部分游客召開座談會,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旅游法》中的重點常用法律規(guī)定向經營者和消費者做出了細致的講解,并就經營者提出的如何劃分旅游消費侵權舉證責任、如何實現旅游產品質量問題賠償責任及消費者提出的消費侵權舉證難、維權途徑不暢通等問題一一做出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