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服務太周到了,我看短信就能知道案子的執行情況,省去了跑法院的麻煩。”315,家住鎮江新區大港街道的先生對記者說。

 

原來,先生因被告不履行生效判決,自己的7萬多元的債權無法實現,遂于29向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申請執行。“您的案件已經于2014210日立案,承辦法官萬保華,聯系電話……”,次日一早,先生的手機就收到了該院的短信通知。隨后,先生又陸陸續續地收到了該院10多條信息,內容包含被執行人房產、銀行賬戶的查詢結果,以及對被執行人行政拘留的短信告知。

 

據了解,該院執行信息平臺系統由執行業務管理系統和執行短信平臺兩部分組成。該系統覆蓋了執行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每一環節,當事人到法院申請執行立案時,法院先行將當事人手機聯系號碼錄入執行管理系統,系統就會把法官在辦案過程中錄入的分案、財產調查、執行措施、送達、結案等執行工作,自動以短信的方式對接到短信平臺,實時發送給當事人。同時,當事人還可以通過短信平臺號碼與執行法官隨時溝通,對執行法官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拖延執行、執行不力等行為進行反映,有效地監督法院執行工作。

 

該院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運行來取得了良好效果,半年來,通過執行短信平臺共向當事人發送執行信息短信358條,收到當事人回復4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