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構建全方位審判管理體系提升審判質效
作者:伍曉偉 發布時間:2014-03-14 瀏覽次數:733
今年以來,金湖法院以打造“績效品牌”和“鐵案品牌”為抓手,強化審判管理工作中的服務功能,按照審委會、審管辦、業務庭、審判員不同層面的工作職能和要求,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制度化管理體系,使各項工作在規范、有序的軌道上運行。
建立以審委會決策層為主的宏觀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審委會在審理案件、審判監督、審判指導、審判管理方面的職能作用。根據省高院制定的審判質效指標體系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在審判流程、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法官審判業績考評、規范案件庭審等方面制定出臺了多項可操作性的配套性規定,對審判工作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監督管理。
建立以審管辦管理層為主的中觀管理機制。按照立案信訪、審判執行、結案歸檔、質量評查、考核獎懲、評估利用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要點,制定了11項審判流程節點管理辦法。同時還設立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執行等五個專業咨詢研討小組,對全院各種疑難復雜案件、發改案件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進行研討,提出個案審理指導意見,提高辦案質量和審判效果。
建立以業務庭實踐層為主的微觀管理機制。重點包括庭(局)長審理案件制度、庭(局)長旁聽庭審制度、疑難案件協調會審制度、裁判文書簽發制度、質效指標分析點評制度等。如在加強執行權運行監督制約方面,我院根據以往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制定了“五個分離”制度,將執行中的實施權與裁決權分離、實施權與審查權分離、實施權與評估拍賣權分離、中止執行權與恢復執行權分離、執行權與執行款物管理權分離,有效防范了執行權的濫用和違規擴張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建立以審執人員個體層為主的自主管理機制。制定出臺司法行為、審判流程、審判質效、措案問責、報結案、信息錄入、卷宗歸檔等方面規范要求,使其在規定的框架內實行自我管理。特別是在提高信息錄入的準確性方面,單獨制定了相應的規范性文件,明確審判信息錄入的范圍、內容、人員和時限。同時強化錄入前的審核工作,堅持院庭長“一支筆”審核,未經審核的信息一律不得錄入,并實行差錯信息錄入責任追究制度,有效杜絕了各種“帶病”信息和虛假信息的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