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將“陽光司法”品牌建設作為2014年的重點工作之一。該院成立了司法公開工作辦公室,并分別組建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個平臺建設小組,明確由三名副院長分別牽頭負責。

 

審判流程公開小組,由審判監督庭牽頭,建立審判流程節點信息網上告知制度。通過電子公告欄、觸摸屏、網絡、微博等向公眾公開法院人員、訴訟指南、庭審等信息內容。同時負責庭審“三同步”工作,保證每庭必錄,方便當事人查詢審判信息。

 

裁判文書公開小組,由審判管理辦公室牽頭,完善上網流程,明確各個崗位環節工作職責,加快“一個門戶、九大平臺”建設,著力提高司法公開的信息化水平,確保除法律規定不公開外,生效裁判文書全部網上公開。

 

執行信息公開小組,由執行局牽頭,認真落實執行工作“四告知一承諾”制度,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規范執行信息的收集、交換和使用,保證法院系統和法院內部之間的執行信息共享,實現與外部協助執行聯動部門的有效對接,公開執行聽證、執行流程、款物交接等信息,方便當事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