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四查”直陳“17種”司法作風之弊
作者:萬長榮 發布時間:2014-03-12 瀏覽次數:773
在審判執行工作方面主要有:一些法官不敢堅持原則依法辦案,知識老化,拖延辦案人為形成訴訟難,保全措施不及時損害當事人權益,調解工作不規范,執行到位率偏低;在司法為民工作方面主要有:司法便民舉措滿足于掛在墻上、放在嘴上,對困難群眾的訴求漠不關心,一些同志怕群眾上訪申訴,一些干警動輒給群眾看臉色、發脾氣,引發群眾對法院工作不滿;在干警紀律作風方面主要有:有些中層干部滿足于當“二傳手”,有的法官不注重司法禮儀,有的開庭發短信、忙私活,有的裁判文書格式不符合要求、當事人指稱前后不一致等低級錯誤屢見不鮮,少數干警在法院內部相互請托,有的部門廉政教育流于形式,有的法官不注意約束自己的業內外行為,行為舉止與人民法官身份不相符合,損害了人民法院形象。
對此,該院將組織全院黨員干警按照上級部署,認真抓好學習教育、聽取意見,查擺問題、開展批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三個重點環節,切實消除司法之弊,做到“兩不誤、兩促進”,確保實現活動的預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