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剛上班,原告孫某手持欠條來到法庭,要求幫他追回裝潢材料款。我本以為這是一起很簡單的買賣合同糾紛案,按慣例應該能盡快當庭調解。開庭那天,被告王某一走進法庭,就怒氣沖沖地將應訴材料摔在桌上,大聲指責:“憑什么讓我當被告,有什么道理讓我來開庭”。我定睛一看,王某臉上青筋直冒,兩頰微紅,還聞到了一股酒味。為平息他的怒氣,我連忙招呼他坐下,有話慢慢講。但仍在氣頭上的他根本不理會我,一個勁嚷嚷,從斷斷續續的表述中,我了解到案件的真實情況,原來孫某、王某都是一個村的熟人,外鄉人趙某裝潢買材料錢沒帶夠,想給孫某打個欠條,但孫某擔心外鄉人不靠譜,而恰恰路過的王某是個有 “江湖義氣”的熱心人,他主動上前幫助趙某以自己名義打了欠條,不料趙某對該還的錢一拖再拖,孫某無奈拿著欠條討說法。

 

事情搞清楚了,可“解鈴還須系鈴人”,為解決糾紛,我耐心勸說讓他將趙某一起帶到法庭查明事實。但王某根本聽不進,在法庭拍桌子敲板凳。書記員徐芬看不下去了,對他說:“這是法庭,有話好好說。”王某立即將矛頭指向小徐:“你一個小小書記員,算什么東西,敢教訓我?”一番話將徐芬噎住了,眼淚在眼眶里直打轉。我立即走上去嚴肅地說:“書記員怎么了,她也是靠勞動所得掙錢,請你不要侮辱人格”。王某趁著酒勁,轉向我,大聲地問:“你是誰?”我正言道:“我是這個案件的主審法官,請你配合將案件事實查清楚。”從王某的眼神中,可能她對我這個“80”后法官帶著一絲懷疑和顧慮,甚至不屑。在隨后的庭審中,王某對我的問話,一反常態保持沉默,擺出一副極度不配合的架勢。庭審無法繼續下去,我宣布休庭。覺得受了冤屈的王某從被告席上站起來,繼續趁著酒勁撒潑“我活了58歲了,不是看到你和我女兒差不多大,我一腳踢死你!”,第一次受到如此人身攻擊,我心里有說不出的委屈。但我沒放在臉上,讓王某留下聯系方式,等情緒平復后再說。

 

當事人走了,空空的法庭只有我和小徐,我的眼淚止不住落下來,對于從小長在農村的我來說,苦日子也磨練了我柔中帶剛的性格,我不是一個愛哭的人,但今天無端遭受當事人誤解謾罵,對法律職業的不尊重讓我有點受不了。

 

回到辦公室,我理了理思緒,不錯,王某說我和他女兒差不多大,那么他也是我父母的同齡人,而在我們茅山老區,做人講信義或許比講法律更令人看重。王某好心幫助外鄉人解難卻遭遇“吃官司”,這在農村人眼中也算奇恥大辱了。這樣換位思考,我心情也平復多了。

 

第二天,我給王某打了個電話,先解釋了孫某、趙某和他三者的法律關系,最后態度誠懇地說:“你看我是小年輕,可以不信任我,我理解,這樣你可以找值得你信任的人詳細咨詢下,看我說得對不對”。電話里的王某聽從了我的勸導,明顯語氣緩和。

 

兩天后,王某再次來到法庭,主動要求追加趙某為被告。我及時通知到另兩人到庭,經過做工作,趙某答應分兩次還款,三人在法庭握手言和,孫某提出了撤訴申請。案件圓滿畫上了句號。

 

收拾好卷宗走出法庭,一眼看到門外左顧右盼的王某,我好奇地問他還有什么事,他低著頭囁嚅地說:“我想和你打個招呼,上次對你發火實在不應該。”聽到這話,我積壓在心中的陰霾一下子釋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