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緩解審判壓力,洪澤法院積極推行以發揮非法官主體作用為支撐,以強化糾紛源頭防范化解為重點,多舉措壓降案件增長,取得了明顯成效。2013年,該院受理各類案件5920件,同比分別上升6.55%,比同期淮安市基層人民法院案件平均增幅23.53%相比低16,98個百分點,也低于全省基層法院平均增幅。

 

立足審判延伸職能。在依法審理好各類糾紛案件的基礎上,堅持“審務村村行”活動,從全縣各村居聘任了126名司法協理員協助法院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2013司法協理員訴前化解矛盾糾紛486。在縣公安局設立交通事故法庭,對交通事故聯合進行調解,2013年共調處交通事故糾紛773起。與縣總工會、人社局建立勞動爭議預警研判和聯動化解機制,有效減少勞動爭議成訟,2013年,洪澤法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7件,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零受理。

 

發揮司法建議功能。在該院的司法建議推動下,洪澤縣委縣政府在全縣建立了所有建筑企業在施工前必須對用工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后進行備案,所有建筑企業在施工前必須建立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兩個專用賬戶,并預先存入足夠的專用資金的“雙備案”、“雙賬戶”機制,截止2013年底,該縣雙賬戶保證金余額為4090萬元,其中工資保證金為1040萬元,項目保證金為3050萬元,縣內目前在建的35個項目均按規定張掛了農民工維權告知牌及農民工工資發放牌。“兩雙”機制自實施以來,該院受理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訴訟大幅減少。

 

強化湖區巡回審判。于20135月組建了大湖巡回法庭,籌集50余萬元資金購置大湖巡回法庭公務用船,每周二定期赴湖區開展巡回審判、法律宣傳、預約立案、訴訟指導、糾紛調處等活動。大湖巡回法庭自組建以來,共受理案件118件,結案率100%洪澤湖區漁民足不出湖即可享受便捷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