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法院在抓反腐倡廉建設中,進一步創新思路,立足成效,初步實行了廉政監督卡“隨卷行”制度。

 

案件當事人來該院立案過程中,及時發放廉政監督卡。廉政監督卡內容包括公正、廉潔、效率、作風等監督內容;并在卡上注明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同時附有最高院“五個嚴禁”和省高院“六條禁令”等廉政規定。

 

在案件審理、執行過程中跟蹤。要求當事人根據告知的訴訟辦案流程和監督情況,直接對廉政監督卡進行填寫,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動態監督,紀檢部門及時收取廉政監督卡,對收集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分類處理。在案卷歸檔后回訪。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當事人未能及時全面反饋有關辦案人員廉潔辦案情況的,紀檢監察室定期隨機抽取歸檔卷宗,以電話或走訪的形式對案件當事人進行回訪,收集整理所能獲取的案件承辦人是否公正廉潔規范辦案的信息,對確實存在的問題進行查糾,并在監督卡上注明并隨卷,作為辦案人員重要考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