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召開金融機構座談會防范金融風險
作者:朱來寬 馬春暉 發布時間:2014-02-21 瀏覽次數:736
為更好地服務金融企業,防范金融風險。
座談會上,宿城法院副院長劉慧萍通報了近幾年金融部門涉訟情況并作簡要分析,隨后采取互動式方式和調查問卷方式進行座談,由民二庭法官介紹相關法律規定,金融部門根據經營中實際遇到的問題向法院提出,由法院相關人員進行答疑解惑。民二庭還就《關于確認訴訟文書送達地址的司法建議書》與金融機構代表交換了意見,指出訴訟文書送達地址不明確可能帶來的諸多不利后果。民二庭還為金融部門制作了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建議各金融機構采取這種方法明確訴訟文書送達地址。該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供所有金融業務辦理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共同還款承諾書、股東承諾書等;金融機構與當事人在相關合同中對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有約定的,與本確認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金融機構代表對宿城法院在維護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風險方面做出的努力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宿城法院金融案件的審判質量、審判效率,以及對金融債權的保護力度都走在全市前列。多家金融機構代表表示,對于該院提出的確認訴訟文書送達地址的司法建議,代表們也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該建議對于維護金融秩序,促使金融債權快速、高效實現,具有重大意義。與會代表紛紛表示將盡快完善訴訟文書送達地址相關條款。
劉慧萍副院長表示,會后,宿城法院要認真研究金融部門對法院服務經濟建設等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充分運用司法手段,防范金融風險,打擊逃廢金融債權行為,確保金融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