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興法院虹橋人民法庭,始終堅持司法為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服務的方向,在切實抓好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的同時,積極參與轄區平安創建工作,取得了積極的社會效果。

 

為維護社會穩定,虹橋法庭配合虹橋鎮堅持貫徹落實“三項排查”工作制度,將日常工作與專項整治工作有力結合,進一步集中精力,加大力度,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他們每月聯系法院、園區相關負責人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分析園區社會糾紛和矛盾狀態,提出解決方案,落實穩控措施。全年先后排查解決各類矛盾糾紛40余起,類型包括非正常死亡、勞資糾紛、工傷賠償、拆遷、政府辭退人員待遇落實、學校搬遷、土地流轉、界址糾紛。

 

為落實泰州中院出臺的《關于在全市法院實施“百名法官掛鉤企業、百名法官服務項目、百名法官聯系村居”工程的意見》,虹橋法庭迅速行動,全體審判人員主動聯系村居、掛鉤企業、服務項目、溝通學校,定期提供法律咨詢、排查矛盾糾紛、指導人民調解、開展巡回審判、法制講座等,將實施“三百工程”作為提升年青干警群眾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杜絕形式化、過場化,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結合“大排查”機制及早發現社會矛盾,給予指導和建議,及早盾化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他們深入基層,服務基層,積極主動為轄區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開展選擇性、針對性和務實性的司法服務,成功地為轄區內重點企業解決了實際問題,獲得轄區內黨委政府的好評。如:長期拖欠園區某企業600萬元貨款的鎮江某鋰電池有限公司,不僅履約能力差,而且存在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的可能。通過虹橋法庭有效的工作,最終為企業挽回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