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成保:論法官職業自信的培育
作者:傅成保 發布時間:2014-02-17 瀏覽次數:1074
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法治的新篇章,是法治事業的春天。人民法院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要求,就必須要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而司法公信力不是籠統的,良好司法形象的樹立需要每個法院的共同努力。法院是具體的法官個體的聚合體,司法公信體現在每一個司法者的具體行為和形象中,這就要求全體法官必須具備職業自信,具備強烈的職業榮譽感,具備撼衛職業榮譽的自覺性。只有讓每個法官充滿職業自信,才能努力將每一個案件辦成無瑕疵、高質量、能通過人民群眾檢驗的“司法產品”,通過個案公正促進司法公信,更好地履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光榮職責。
一、堅定的理想信念是培育法官職業自信的基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隊伍的政治靈魂,必須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政法隊伍建設的第一位。信念堅定是確保政法干警經受住考驗的精神支柱,是防止精神“缺鈣”的重要保證,是培育法官職業自信的基石。沒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就不能在紛繁復雜的社會實際中堅守底線,就可能迷失方向、喪失原則,就會出現對公正司法的畏難、對法治環境的焦慮、對職業發展的迷茫,甚至變的消極、走向腐敗,如果法官不能克服這些心態,就無法做到有底氣、有堅持、有信仰,司法公信就將受到嚴重的挑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戰略高度,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奮斗目標,并就法治建設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人民法官從事的是依法審判執行、維護公平正義的事業,應當用自己的言行始終保持對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堅定信仰、不懈追求和無私奉獻,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自信,增強對法官職業、法院前途的自信,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并落實到執法辦案的每個環節,增強政治定力。
二、扎實的司法能力建設是培育法官職業自信的核心。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職的保證,也是培育法官職業自信的核心,新時期新任務對人民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導向,既要著眼于大局,著力提升廣大法官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又要關注審判細節,從小處入手,將審判工作“無差錯”內化為審判人員的自覺行動,把小事做細,把細事做透,避免“小失誤”。審判工作質量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礎,要深刻把握開庭審理案件、裁判文書制作的兩個關鍵環節,以庭審駕馭能力和裁判文書制作能力提升促司法能力的提升。只有法官成長為具有深厚的知識底蘊、嫻熟的庭審技巧、精細的文書制作、豐富的社會經驗于一體的法律人才,法官在辦案時才更加具有自信和底氣。
三、高超的群眾能力是培育法官職業自信的關鍵。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人民法官與廣大人民群眾緊密相連。而基層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聯系更加直接,涉及的矛盾和問題更加具體復雜,群眾期望值更高,任務更加艱巨,只有做好群眾工作,讓法院的工作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可,讓裁判的每一起案件經得起群眾的檢驗,法官才更加有成就感和尊榮感,司法才能更加具有公信力。要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聚焦“四風”,深入查擺問題,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實,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要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宗旨,依法保障民生、關愛弱勢群體,不斷創新為民服務舉措,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助民,真正讓普通群眾打得起官司,讓有理有據的群眾打得贏官司,讓打贏官司的群眾及時實現合法權益。
四、公正廉潔規范的司法行為是培育法官職業自信的保障。最高法院周強院長在全國法院加強紀律作風建設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法官違法違紀是人民法院的恥辱,是司法公信的災難。當前,法官隊伍中的少數人屈從于壓力違背了公正司法,個別甚至委身于誘惑出賣了良知,使得社會和人民群眾認為法院辦案不公、徇私枉法,給司法公信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打鐵還需自身硬,要消除負面評價,樹立職業尊榮感,就必須堅持公正廉潔執法,嚴格規范司法行為,通過每一個個案的審理來重拾司法公信,讓廣大普通法官能夠解得了心結,時時以公平、公正、廉潔、為民的形象接受人民群眾的評判。要讓所有的法官做到在任何時候面對任何壓力、誤解甚至是不公正對待,都能夠自信從容面對,以此樹立起維護公平正義的公正形象,更加自信地行使自己手中的審判權。要嚴肅紀律,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嚴懲處,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腐敗,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清除隊伍中的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