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某等30余名外地當事人將一面書有“一心為民、公正執法”錦旗送到寶應法院,感謝執行法官春節前傾力執行,讓他們順利踏上了返鄉路程。

 

高某等人均從外地來寶投資,并通過某商業服務公司承租了多間商鋪。由于商鋪尚未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加之該商業服務公司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宣傳,導致商鋪人氣不足,無法正常經營。無奈之下,高某等人將該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雙方解除租賃合同,高某等人返還商鋪,該商業服務公司退還租金及保證金。因該商業服務公司到期未能履行法院判決,2013123日,高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慮到距離春節僅剩一周時間,高某等人急于返鄉過年,分管院領導遂親自督辦此案,確保在春節前執行到位。經調查,執行干警發現被執行人除少量辦公用品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由于公司負責人秦某是外地人,執行干警不顧天氣嚴寒,數次奔赴外地尋找秦某,幾次三番向其釋明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告知其高某等人急于回鄉的迫切心情。經過多番協調,秦某最終被執行干警打動,主動湊集了資金。至此,高某等人終于能夠順利踏上返鄉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