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國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活動以來,丹徒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把涉民生案件作為執行工作的重點,積極部署,迅速行動,多措并舉執行涉民生案件,切實保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在具體執行工作中,該院執行局在“查、限、懲、聯”四個字上狠下功夫,不斷提升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查,就是依法窮盡一切手段,通過查人、查款、查車、查房、查其它財產,讓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無處隱匿。

 

限,就是依法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全力壓縮不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的活動空間,迫使其自覺履行義務。

 

懲,就是充分運用司法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乃至追究拒執刑事責任。

 

聯,就是與社會各界,尤其是各協助執行部門建立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和執行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