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著彌漫的暮色,頂著凜冽的寒風,我院執行局局長王彤、執行員張有斌以及法警一行匆匆趕往被執行人戴某某家中的路上……

 

這起出警是源于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蔣某某是江蘇泗陽縣人,被執行人蔣某某是揚中油坊會龍村人。2010年被執行人因生活急需向申請人借款20000元,并于同日出具借條一份,后經法院判令被執行人戴某某應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申請人蔣某某借款20000元。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下發了執行通知、電話督促其履行義務,而且多次前往相關企業查詢其收入情況、尋找其下落,但均未果,執行法官遂對其住所采取了查封措施。

 

上述場景發生在2013年臘月二十九深夜,申請執行人蔣某某接到相關線人通知后,私自帶人強行撬開被執行人住所大門,闖進其住所,索要借款,雙方為此發生沖突。接到110民警協助請求后,該院王彤局長等人迅速趕到糾紛現場,首先平息了雙方情緒,在制止申請執行人過激行為的同時,批評教育了被執行人的欠款行為,并要求其當場還清了欠款,適時化解了一場激烈的矛盾糾紛,而此時,時針已指向凌晨兩點。

 

及時出警,靈活處置,揚中法院執行干警的辛勤勞動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當事人能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