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日上午,家住泰州市高港區刁鋪街道界牌社區的老唐從法官手中拿到執行款的那一刻,他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因為讓老唐沒想到的是,從他申請執行僅僅過了兩天時間就拿到了執行款。

 

原來,節后上班第一天,老唐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來到泰州市高港區法院申請執行其子唐某某給付贍養費1200元,受理案件后,該院迅速啟動執行程序。經過兩天的辛苦查找,法官終于在泰州某地找到了被執行人唐某某,并經過耐心地說服教育,唐某某主動履行了給付義務。而考慮到申請人老唐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執行法官冒著雨雪輾轉幾處,將執行款親手送到了老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