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全省率先試點行政案件集中管轄
作者:陳向東 顧建兵 發布時間:2014-01-28 瀏覽次數:869
1月21日,在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大會上,南通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被放入省高院年度工作報告中,作為江蘇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行政審判權,充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向社會通報。
2013年6月,省高院決定將南通作為全省首家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的地市。南通中院要求集中管轄法院至少設置兩個合議庭,將辦案能力強、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充實到行政審判庭,并盡可能采取巡回審判的方式到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進行,以方便當事人訴訟,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
據統計,去年南通全市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686件,同比增長40.3%,依法撤銷或糾正違法具體行政行為,判決行政機關敗訴案件28件,行政機關敗訴率達4.08%,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6.8%,其中共39名行政機關正職出庭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