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惡意欠薪 依法保障民生
作者:張羽馨 發布時間:2014-01-21 瀏覽次數:1166
1月16日,在省高級法院召開的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新聞發布會上,江蘇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周繼業通報了我省法院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相關情況。省高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蔡紹剛介紹了5起典型案例。
每到年底,我省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都會組織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開展集中清理欠薪工作。但由于受執法權的限制,手段不足,惡意欠薪者得不到及時的法律制裁,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周繼業介紹說,2011年2月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原先由民法和勞動法調整的惡意欠薪納入刑法的規范范圍,對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欠薪且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追究刑事責任。單位和個人均可構成此罪。
2013年,省高級法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深入調研,出臺了《關于我省執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意見》,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較大的具體執行標準規定為: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6萬元以上的。
據介紹,自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審案件47件,生效判決人數48人。除1人被免予刑事處罰外,其余47人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共判處罰金187.6萬元。涉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達3000余萬元,挽回損失1300余萬元。
從已審結案件涉案金額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少則幾萬元,多則達到了300余萬元;部分案件涉及被害人百余名甚至數百名。連云港市新浦法院審理的楊興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楊興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金額達244萬余元,被害人數達220人。
發布會上,周繼業表示,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于化解社會矛盾,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公平正義具有重要作用。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特殊危害性,全省各級法院密切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共同研究解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中存在的問題。建立重大案件聯合掛牌督辦制度,切實做好案情通報、業務指導、督查協調等工作;健全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信息共享機制,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查處及構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