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群情激憤到滿堂歡
作者:陳德嚴 何龍 發布時間:2014-01-20 瀏覽次數:815
2011年2月,張某等13人先后到江蘇省金壇市某服飾公司上班。2013年1月28日,張某等人發現公司未按期支付當月工資,就去找老板詢問情況。當時老板很“誠懇”地告訴他們公司還有幾筆款項沒有收回來,請他們再等上幾天,待賬收回來之后和2月份工資一起發。過了幾天,眼看就要過年了,張某等人卻被告知提前放假休息。誰知這一休息,就再也沒人通知他們回去上班,公司也不再為他們支付工資、幫繳社會保險……
2013年12月,張某等人以拖欠工資及欠繳社會保險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經調解,公司答應支付他們每人3000元工資和社會保險7800元,同時還承諾如果未按時履行將支付他們每人違約金2000元。協議達成后,張某等人左等右等,不見老板兌現承諾,就跑到公司想看看究竟。誰知公司早已歇業,老板也“跑”了。憤怒之下,他們就向江蘇省金壇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子到了法官王建軍手里,他一邊依法通知相關當事人,一邊著手摸底公司財產。經過一番查找,王建軍發現這家公司除了車間幾臺機器之外根本就沒什么財產可供執行,連廠房都是租人家的。為實現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利益的最大化,法院最終依法拍賣公司財產所得75000元。
2014年1月15日,王建軍組織張某等人對上述款項進行預分配。由于與訴求相去甚遠,張某等人一度情緒失控,公司代理人也不得不暫時“躲”了起來。經過耐心勸導,雙方最終就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事項達成了新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