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初見成效
作者:端學鋒 發布時間:2014-01-17 瀏覽次數:745
泰興法院于2013年9月正式成立了執行指揮中心。本著借鑒經驗、分段建設、積極探索、重在運用的原則,通過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中心的硬件建設已初具規模,“執行三大平臺”的建設與維護正在穩步開展,其應有的整合法院內外部力量,強化執行手段和快速反應能力的功能正在逐步顯現。
統一指揮,規范執行。執行指揮中心與執行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指揮長由分管執行工作的院領導擔任,執行指揮中心相關職能分別由各內設機構履行。2013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執行指揮中心指揮室。配備大屏幕顯示系統、無線圖像系統、音響擴聲系統、中央集中控制系統、信號處理與接駁系統。指揮室通過移動終端看到執行現場傳上來的現場實時音視頻,并可以進行語音對講,實現統一指揮。音、視頻實時回傳效果較好,達到預期目標,有效地規范了執行人員的執行行為,提高了執行行為的公信力。
建好平臺,實現聯動。通過中院的“點對點”網絡查詢系統,實現了與8家銀行的聯動,自2012年6月起,截止2013年12月10日,已發出查詢信息69060條,查詢到相關被執行人銀行存款余額7587萬元。與泰興農商行的協議已經簽訂,正在開發軟件,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正在溝通洽談之中。2013年10月,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發送至該系統“失信被執行人”一欄共25條信息。
快速反應,確保實效.設立執行“110”,即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24 小時隨時出警。快速反應小組在接到執行指揮中心行動命令后,迅速與線索提供人及相關人員取得聯系,在最快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采取執行措施,有效控制被執行人或被執行財產,第一時間防止被執行人逃避或者被執行人轉移、隱匿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