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民告官”,老百姓見“官”容易了
作者:金 睿 發布時間:2014-01-17 瀏覽次數:1159
對于老百姓來說,“民告官”無論最后是否能勝訴,首先得有一個官民平等對話的平臺。“2013年,全省100個縣(市、區)中,有62個縣(市、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了100%,另有14個縣(市、區)出庭應訴率超過95%,在全省13個省轄市中,則有10個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超過90%。”省高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專職委員劉亞平在昨日舉行的江蘇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情況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了這組數據。
從“民告官不見官”到“官民平等對簿公堂”,“領導帶頭出庭”不再成為一件需要回避的問題,也不再是一件丟臉面的事。去年12月16日,省住建廳副廳長宋如亞作為省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現在了南京中院的一起信息公開法定職責案的庭審現場,面對53歲的原告、無錫村民王芹香,宋如亞顯得十分冷靜沉著,在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對住建廳是否有原告所申請的事項負有信息公開義務展開了激烈辯論。記者了解到,僅2011年以來,省住建廳、人社廳、國土資源廳、司法廳、環保廳、發改委、地稅局等廳局領導就相繼在涉及本單位的行政案件中出庭應訴。
“2004年開始,江蘇各級黨委、人大或政府在法院的積極推動下,陸續出臺了本轄區范圍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自2006年起,江蘇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這項制度納入法治縣考核體系,并從2010年起在全國首次構建起覆蓋全省的機制。2012年底,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頒布的《江蘇省法治政府建設階段性工作目標考核評價辦法》要求'市、縣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率分別達到90%、95%以上'。”劉亞平告訴記者,這些制度建立健全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逐步成為了“民告官”案件的常態。其中,全省此類案件僅在2010年就達1678件,較2005年增長了近9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了42.83%,并在2012年、2013年連續保持了90%以上。
“這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重要途徑!”劉亞平介紹說,通過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能夠直觀地了解行政執法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從而自覺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有針對性地改進管理方式、規范執法行為。同時,還向社會傳遞政府和行政機關尊重法律,誠心接受法律監督的強烈信號,有效排除了“暗箱操作”、“官官相護”的質疑,樹立了群眾的法治信心,增強了執法司法公信力。
劉亞平還介紹,江蘇高院將在推進這項工作中,重點加強對薄弱地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尤其是對出庭應訴率低于90%的縣(市、區)和出庭應訴率低于85%的地級市進行專項檢查。同時,也將通過合理確定開庭時間、提高庭審效率以及推行到當事人所在地開庭等方式,減輕各方當事人出庭應訴成本,努力實現行政機關負責人既能出庭、出聲,又能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