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給法官送“紅包”被拒絕
作者:岳頌華 甘文 發布時間:2014-01-16 瀏覽次數:857
“還是送不出去——不花錢同樣能打贏官司”,這是2014年1月16日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法院院長陳英波收到的一封感謝信的標題,信上年過七旬的當事人汪學如老人一筆一劃記載下他前后六次給法官送“紅包”被拒絕的經過。
第一拒:“因為被告單位欠我單位款達十多年之久,在一拖再拖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我們憤然起訴了對方。開始立案之時,我們在2013年6月中旬像病人不給醫生送紅包不放心的心情,給主審法官朱軍麟法官送紅包。但當時被拒,朱法官說:‘不要這樣,這不好,也不行!’”
第二拒:“在第一次被拒后,我們仍不死心,于是在第一次開庭前于2013年8月初以詢問的同時遞送信封(紅色),同樣遭朱法官嚴辭拒絕:‘說過不行,怎么還這樣。’”
第三拒:“第三次送紅包是借中秋國慶節之際,以送節禮的方式給朱法官送了購物卡,我們想過節送卡是常情,也許能攻關成功,但是還遭拒絕,朱法官親切地說:‘老同志多保重,安心過節,不要老是跑來跑去。’”
第四拒:“在2013年10月8日庭審后,我們仍存僥幸心理,認為事實已清楚,朱法官心里有底,會減少后顧之憂,或許能收下。我仍不甘心,好像未完成任務使命似的,在一次接觸朱法官的同時遞上信封紅包,朱法官顯得有點急躁地拒絕了,弄得我們有些難看。”
第五拒:“終于等來了判決生效后的第一個春節,我欣喜的同時有些心存不安,以知恩圖報的心情,又以事后與案情再無牽扯的心態,不忘記朱法官是好人,作為春節送節禮禮卡一份,但是和以前一樣遭拒。”
第六拒:“在執行查封帳戶開始之前,我們準備送一個紅包給執行法官何濤,但同樣拒收。但工作一點也未少做,原先確定按我們提供的對方賬號到交行查封時,對方前不久已經銷號,這使我們很失望。何濤法官和另一位法官不怕麻煩和勞累,分別到建行、工行,最后到原九里區的農行,直到下午六點鐘連一口水都沒有喝,真使我們感動,連我們司機小李同志都連連感嘆現在法院服務真好!”
六個沒有送出去的紅包,拒絕的是歪風邪氣,堅持的是職業良知,換來的是群眾滿意,彰顯的是公平正義。正如汪學如老人信中寫的:“我們終于認識到這些‘遭拒’改變了世俗辦事必須非請即送的看法。為我們人民的好法官執法廉政的服務精神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