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法院院、庭長辦案常態化
作者:趙盼盼 發布時間:2015-05-15 瀏覽次數:1068
2015年1-4月,廣陵法院院、庭長共辦理案件1944件,人均辦案81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21.6%和20.5%。今年以來,廣陵法院順應司改潮流,主動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要求,積極探索院、庭長指導審判工作履行審判管理職責的新思路:
新觀念引路。廣陵法院樹立讓院、庭長優質審判資源在審判一線發揮作用的思路,多次動員鼓勵院、庭長從辦公桌走上審判席,盡快實現從“批案”到“辦案”的角色轉變,重新成為一線審判工作的中流砥柱。
院領導開路。朱愈明院長發揮示范表率作用,主動認領公司法相關案件,親自審理公司清算等重大疑難案件。徐金余專委掛靠民一庭、民二庭、李典法庭,今年以來獨任審判民商案件46件。有6位院、庭長辦案超百件,最多的達208件,院、庭長辦案工作已初見成效。
好制度鋪路。將院、庭長辦案質效納入考評、監督范圍,作為干部考核、選任和獎勵的依據。實時跟進辦案情況,每月統計上報數量。完善合議庭議事規則,明確院、庭長與合議庭成員享有平等表決權,并最后發表意見,減少對其他成員的干擾。
勤督查護路。院、庭長通過親自辦案,介入到疑難復雜案件審判活動中,親任審判長,指導和引導法官辦案。通過庭審觀摩和文書評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審判過程中的新問題,準確掌握司法行為新動態,提高審判指導和管理的針對性,保證全院審判質量穩步提升。通過日常督查,院、庭長在庭審駕馭、裁判文書制作、與當事人交流溝通等方面對青年法官進行指導,并就審判前沿問題進行規則示范和判例指導,切實發揮對青年法官的“傳幫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