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轄區內金融案件多發,清河法院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建立“便捷、服務、高效”的金融案件審理綠色通道,努力做到規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信貸秩序和金融安全。

 

開辟綠色通道。通過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建立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即送即立,及時采取保全措施,為當事人維權爭取時間。

 

提升訴訟效率。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明晰、案情簡單的金融債權糾紛,盡量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提高訴訟效率,節約訴訟成本。探索金融涉訴案件協調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牽頭、各部門聯動的金融債權案件執行工作機制。

 

延伸司法服務。優化金融案件審判的社會環境,廣泛開展送法進金融機構,普及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咨詢,解決法律難題,為金融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環境。

 

完善司法建議。針對審理過程中的相關問題適時向金融機構及監管部門提出建議,努力構建雙向反饋機制,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充分發揮金融審判數據的導向功能和典型案例的指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