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采取五項措施加強金融案件審理工作,依法幫助金融機構清收不良貸款。2013年,共審結金融借貸、信用卡糾紛案件874件,標的7.4億元,有效維護了金融機構的合法債權,保障了金融安全。

 

主動加強金融調研。分管院長親自掛帥,主動走訪轄區內重點金融企業,重點了解涉鋼貿經營及工程機械兩大類經營市場涉及的銀行資金回收風險;基本掌握可能涉訴的案件數量、類型;確立審判部門與金融機構雙向溝通聯系渠道,給予金融機構訴訟材料的準備、被告身份信息明確等方面的指導,金融機構可以就其在訴訟中面臨的困難及時向法院反饋,便于審判部門及時調整審理方案。

 

及時設立綠色通道。針對金融案件集中起訴的特點,加強庭室配合,由立案庭與民二庭共同指定2名法官,專門負責金融案件立案審查、訴訟費用計算等立案工作,采取分批集中立案的方式,做到案件不積壓,且不影響其它案件及當事人的立案工作。

 

合理配置審判力量。專設“3+1+2”審判組合模式。以審理經驗、知識結構、業務能力為標準,挑選三名審判員、一名法官助理、二名書記員組成案件審理小組,專門負責該類案件的審理,以便能準確、靈活地定位法律關系,應對案件送達等問題。

 

靈活調整審理方案。以涉案擔保公司為工作突破口,通過擔保公司及時掌握借款人或持卡人的最新聯系方式及地址,與涉案被告一一電話聯系和溝通,讓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加快案件的審理效率。加強與公告媒體的溝通,對即將進入訴訟程序的400余件案件進行初步排查,經排查無法有效送達當事人的,已提前與相關報社聯系,預留公告版面,以有效縮短訴訟周期。

 

積極總結審判經驗。設立調研聯絡員,及時對該類案件中凸顯的新型、疑難問題展開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和統計分析,書面向上級法院匯報,以統一司法尺度,促進金融糾紛的及時處理。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趙艷鵬  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