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司法保護青少年權益實效明顯
作者:吳洪武 仇麗娟 發布時間:2014-01-13 瀏覽次數:690
為切實加強對青少年的司法保護,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為一體的全方位保護網絡,清河法院以“引導、教育、審理、矯正”為出發點,不斷完善青少年維權機制,取得良好實效。
維權引導常態化。組織法官到學校開設法律課堂,向青少年宣傳講授相關法律條文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共性問題、將常性法律知識制成宣傳版面,在學校及青少年活動較多的地方進行宣傳,切實增強青少年的法制觀念和預防犯罪的意識。
法制教育規范化。選派政治素質高、法律業務素質強的法官走入校園擔任法制副校長,有針對性地定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模擬法庭、法律專題咨詢、熱點問題解答等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識,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案件審理制度化。考慮青少年群體的年齡和心理特點,一是在案前設置庭前幫教制度,有的放矢地進行教育感化,促使主動悔罪;二是在庭上實行圓桌審判,建立教育感化制度,力求通過語言教化和思想疏導,促使未成年犯改過自新;三是在判決上采取慎用刑罰制度,盡量選擇適用非監禁刑,達到教育感化的目的。
整改矯正人性化。建立防范青少年犯罪的長效機制,推行案后“跟蹤式”回訪調查制度,并根據調查情況建立個人矯正檔案。通過回訪和備案,及時掌握青少年犯整頓改造時的心理狀況和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對癥下藥,從而鞏固教育、挽救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