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追江趕海中推進司法創新
作者:陳向東 顧建兵 徐育 發布時間:2014-01-10 瀏覽次數:740
近年來,南通搶抓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江蘇沿海開發兩大國家戰略機遇,走出了一條江海聯動、跨江融合發展的特色之路。過去的一年,南通法院人以追江趕海的勁頭,積極穩妥地推進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規范化建設,努力為南通地方經濟發展大局提供了優質的司法服務。本報編輯部向廣大讀者推薦這篇詳細介紹他們奮斗足跡的通訊。
元旦過后,記者走進人杰地靈的崇川福地,正逢省委、省政府將南通列入陸海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南通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榮慶告訴記者,過去的一年,是南通法院服務保障創新之年,南通作為全省唯一試點單位城市,試行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實行司法審判與行政管理區域分離;開展對涉環保類行政案件先予執行,試行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推進生態南通建設;積極探索執行分權運行模式,改進執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服務大局理念正在兩級法院不斷深化。
2013年,是南通中級法院不平凡的一年。新聞宣傳、思想教育、司法理論研究相繼受到最高法院通報表彰,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獲全國婦聯表彰,南通中院連續5年被評為市級機關作風建設先進單位,涌現出全國優秀法官顧雪紅、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陶新琴、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杜開林、全國法院優秀廉政監察員劉萍等一批先進典型。
涉環保處罰先予執行 廢油回收公司9天內全部停產
“生態文明建設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體’建設的重要內容。南通中級法院對四類環境污染行為先予執行,是積極主動服務中心工作的體現。”2013年7月,南通市委書記丁大衛對南通中院出臺的《關于涉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命令先予執行的實施意見(試行)》作出批示給予充分肯定。
南通中院在審理涉環保案件中發現,環保部門因沒有強制執行權,導致涉環保案件執行周期較長。為此,該院在充分論證調研的基礎上出臺此意見,對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的環境污染嚴重,不停止污染行為,對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因環境污染問題,中央、省級部門的文件明令關停的項目;因環境污染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出現集體信訪的;污染行為可能嚴重危害環境資源安全、導致環境資源難以恢復的等四種情形之一,法院可先予執行。
騰宇公司位于南通市崇川區任港街道城港村,主要從事餐廚廢棄油脂回收、加工處置。2013年8月底,環保部門接群眾舉報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未按要求配套建設廢水、廢氣處置設施,廢油回收加工槽露天放置,加熱產生的廢氣未收集處理,無組織排放至大氣環境中,廠區及周邊空氣環境中有明顯惡臭氣味,且廢油提煉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由工人送到城市下水道。
2013年9月30日,南通市環保局向崇川區法院提出行政處罰先予執行申請書,要求先予執行責令騰宇公司停止生產。收到申請書后,崇川區法院當天就予以立案。在2013年10月8日下午的聽證會上,騰宇公司當庭表示愿意立即停產,并于當天拆卸了相關設備。至此,這起涉環保行政處罰先予執行案件,被執行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9天內全部停產。
為了公正高效地審理好環境資源案件,南通中院在全市法院啟動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集中審判試點,并確定海安、海門、港閘三家基層法院為一審集中審判管轄法院。中院建立環保案件巡回法庭,積極參與市環保執法聯動中心工作。海安法院聯合環境執法部門,依法集中關停14家跨區域污染企業,有效助推了生態文明建設。
既保護民企合法權益 又確保外商在華良好投資環境
南通中院在審判實踐中,十分注重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利益,做到既保護地方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又保護外商在華良好的投資環境,實現了司法保護效益的最大化。
大富豪公司中方股東為富豪酒業公司,外方股東為新加坡喜力亞太公司,分別占股51%、49%。國內知名啤酒企業華潤雪花啤酒有限公司為擴大市場份額,并購了上海、杭州、江蘇一些啤酒企業。2011年7月,大富豪公司得知,華潤公司將通過受讓股權方式成為喜力亞太公司新股東。
大富豪公司認為,華潤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有計劃地收購行為有壟斷國內啤酒市場之嫌。同時,通過受讓喜力亞太公司股權的方式達到變相持有大富豪公司49%股份的目的,規避了富豪酒業公司的優先購買權。
為此,大富豪公司以喜力亞太公司股東轉讓股權行為,必然導致喜力亞太公司將掌握的大富豪公司經營信息透露給華潤公司進而侵犯其商業秘密為由,向南通中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該股權轉讓行為無效。該案引起了省市政府、商務、外事部門以及新加坡駐華大使館等部門的關注。
受理該案后,南通中院承辦法官陶新琴明確了既要保護地方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又要確保外商在華良好投資環境的指導思想,先后10余次召集當事人談話。因雙方法律觀念和股權轉讓心理價位都存在巨大差距,陶新琴多次組織雙方談判團隊談判,幫助鈍化對立情緒,重新建立信任。
2013年3月,這起歷時一年多的股權轉讓系列糾紛最終達成“一攬子”解決問題的協議:由喜力亞太公司以2450萬美元的價格讓出大富豪公司的所有股權,雙方撤銷相關訴訟和仲裁。簽完協議,他們對法官高超的調解藝術贊不絕口。
2013年,南通全市法院認真研判經濟發展形勢,妥善處理涉鋼貿市場、船舶重工、紡織企業等案件842件,依法審結了國內首例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案——興業全球基金訴熔盛重工締約過失案,推動了我國要約收購審批時效制度的完善;審慎處理耀榮玻璃等破產案件18件,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探索執行分權運行模式 讓執行權力沐浴在陽光之下
位于南通開發區老洪港風景區的南通市應急水源項目占地1725畝,是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點工程,分為云湖和星湖兩個備用水庫,建成后可以保證南通市區、啟東、海門、如東等地5至7天的應急供水需求。
2007年5月,南通水產研究與開發中心與南通盛航生態園林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位于南通開發區長橋港基地中心路南,水渠以東的98畝池塘及94畝土地租賃給南通盛航生態園林公司5年,其后園林公司即對租賃物進行投入改造,并獲得相應的收益。
2012年3月,開發區管委會發布公告稱,南通市應急水源建設工程范圍內的企業實施協議動遷。同年7月,南通水產研究與開發中心致函園林公司,要求其在兩周內清理完自屬物品,搬離所承租區域。
在對方拒遷的情形下,南通水產研究與開發中心將園林公司訴至開發區法院。2013年3月,該院判決被告將所租魚塘及土地交還原告。判決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與此同時,園林公司將開發區管委會、開發區總公司一起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各項拆遷補償費700余萬元。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開發區法院院長石漢慈多次組織相關部門協調,與被執行人面對面交流,聽取被執行人提出的問題和困難。2013年9月16日,法院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及區規劃、建設、拆遷等相關部門協調,最終被執行人與開發區總公司簽訂拆遷協議。協議簽訂后,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隨即到現場對判決確定的內容進行交接,保證了應急水源建設工程得以順利按時向前推進。
南通中院執行局張驥局長向記者介紹說,為改變傳統的“一人包案到底”執行模式,中院在全市法院推進執行實施權分權改革,將案件執行過程劃分為若干階段,每個階段配置不同的人員進行集約查控和分段實施執行,執行流程堅持各部門各環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制約、配合協調相結合,提高執行效率,縮短辦案周期,實現陽光執行,取得了良好效果。2013年,全市法院共執結各類案件19961件,執行標的額達46.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