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通過當庭釋法、人民陪審員釋疑、院庭長疏導、多方聽取解惑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多層次釋法疏導,力求服判息訴案結事了,鈍化矛盾,受到案件當事人的好評。

 

承辦法官誰主辦誰釋法。針對當事人對案件判決結果存在不同看法和法律疑問,案件承辦人當庭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法解疑,用通俗易懂的地方語言闡明判決的依據和理由,消除其疑惑。

 

人民陪審員既陪審又釋疑。對當庭釋疑后案件當事人仍有疑問的案件,承辦案件的法官主動邀請人民陪審員對案件當事人進行案后回訪。由于人民陪審員來自于群眾且有較好的群眾基礎,由他們去做當事人釋法解疑工作,有利于當事人客觀理性地對待法院的判決。

 

院庭長定期集中預約疏導。對于法官、陪審員釋法解疑后仍不服判的當事人,由分管領導及庭長親自閱卷審核后,通過電話回訪、上門回訪、預約見面等方式進行釋法解疑,通過其豐富的法理知識、審判經驗做好案件當事人的心理疏導工作。

 

多部門聯動共同當場釋明。對法官、陪審員、分管領導釋法解疑后仍有疑問的案件當事人,該院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律師代表及案件雙方當事人親朋好友共同參加聽證會,聽取當事人的異議證據,并通過對案件中各類材料的公開評議及對當事人提出問題的當場釋明,共同化解當事人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