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徒法院執行局針對近年來涉民生類執行案件增多的特點,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并要求全體執行人員在執行此類案件時堅持做到“五心”,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為當事人服務有“熱心”。要求執行人員接待“民生”案件當事人時要熱情,認真解答他們提出的問題,消除他們的畏懼心理,通過交談初步了解案件基本情況,與之做好溝通工作。

 

對待當事雙方有“愛心”。有的“民生”類型的案件中,當事人雙方互相之間都是親人,執行人員在執行此類案件時要做到“法外有情”,從雙方之間的親情問題上找到切入點,講求執行藝術,促使雙方互諒互讓。

 

處理矛盾糾紛有“公心”。“民生”案件往往源自雙方矛盾的交織,雙方當事人在處理日常生活問題上都欠缺,最終導致矛盾激化。我院執行人員注重做好調解工作,采取“面對面”、“圓桌式”方法,以公正之心,不偏不倚解決問題,促使雙方事人互相諒解,進而徹底解決糾紛。

 

執行案件管理有“細心”。對案件從哪些方面著手,采取哪些措施,取得什么效果,逐一建立起臺帳,使執行人員做到心中有數,擅于打好“親情牌”、“友情牌”,從而保證案件的徹底執結。

 

進行調解息訴有“耐心”。“民生”案件大都涉及感情糾紛,雙方當事人往往積怨很深。為此,執行人員要耐心講解法律規定,做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明之以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促使雙方當事人盡棄前嫌,握手言和,實現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