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老板跑路,拖欠68名員工的工資30余萬元,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何追回?1225日下午,張文婷等68名員工在吳江區人民法院悉數領到了屬于自己的勞動所得。滿滿的暖意打敗了深冬的凄寒,員工們臉上終于洋溢起久違的笑容。

 

今年11月初,吳江法院接到吳江某汽車4S68名員工的執行申請,要求支付拖欠的313820元工資。考慮到追索勞動報酬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執行法官當即作出反應,第一時間依法對該企業的房產、土地、銀行帳戶等采取查封、凍結等強制執行措施。然而公司老板楊某在工人申請勞動仲裁的前一天棄企外逃,公司賬戶上的財產已經全部轉移,沒有一分可供執行。

 

法官為面前幾十名員工著了急。眼看雙節將至,若不能在短期內執結到位,勢必會影響工人回家過年,而假如采取變現公司名下的土地和廠房的執行方式,還需通過評估、拍賣等程序,短時間內無法兌現工人工資。

 

面對執行困局,執行法官在細致排查公司財產的同時,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初步審計。審計過程中,執行人員發現該公司在向一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過程中,曾經以貸款保證金的形式向該銀行支付了17萬余元保證金。執行人員立即前往該銀行調查核實,經查詢,銀行個人金融業務部門確認該公司確實有17萬余元保證金存放在該銀行名下。根據要求,銀行立即協助將這筆錢扣劃至法院執行賬戶。此外,法官還在執行中查明有兩名購車者尚未付清車款。執行人員要求兩名購車者將未支付的14萬元支付至法院帳戶。至此,68名員工的30余萬工資全部執行到位。

 

吳江法院牢記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宗旨,認真辦理每一起追索勞動報酬、工傷賠償等涉民生案件,創新執行方法,及時將執行到位的欠薪發放到每一位工人手中。該院副院長沈根榮表示,臨近年尾,吳江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切實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盡力讓每一位申請人都能回家過個安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