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判后教育助力未成年人幫教工作
作者:陳珊燕 王毅 發布時間:2013-12-20 瀏覽次數:704
2013年12月17日上午,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參加宣判的被告人小杰,在領取判決書時,還接受了一場特別的圓桌式教育。市司法局、市關工委、鎮關工委、公訴人及小杰父母受邀參與了此次教育活動。此是靖江法院刑事審判庭落實和延伸未成年人幫教工作,實現審判、教育相結合的又一工作舉措。 被告人小杰,靖江本地人,剛滿18周歲,父母雙全,一家三口原均在安徽打工。去年7月、11月間,小杰受其干妹妹、同學等糾集先后參與聚眾斗毆和非法拘禁,于2013年11月被公訴機關提起了公訴,時市司法局審前調查意見為:小杰父母常年居住安徽,社區無法對其進行管護幫教,社區矯正條件不具備。靖江法院收案后,主審法官陶永華考慮到小杰社區矯正條件不具備主要系其父母常年不在靖江所致,遂積極聯系了小杰父母,該二人均表示愿意放棄工作回靖對小杰管護幫教。后小杰父母求助了市關工委和鎮關工委,在該兩委協助下,小杰戶籍所在社區同意接受小杰進行社區矯正。陶法官得知該情況后,又與市司法局進行了溝通,最終,市司法局重新出具了小杰具備社區矯正條件的調查意見。最后,靖江法院認定被告人小杰犯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兩罪,各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教育期間,陶法官介紹稱,小杰的個案很特殊,犯有兩罪被判緩刑是多方努力的結果,來之不易,因此落實好幫教工作尤為重要。隨后,市司法局、市關工委、鎮關工委、公訴人及本院刑事審判專職委員、刑庭庭長分別就小杰的幫教問題發表了自己的建議和要求,紛紛鼓勵小杰吸取教訓、珍惜機會、虛心接受矯正,爭取成為一名遵紀守法的人。最后,小杰及其父母就大家的關心和鼓勵表示衷心的感謝。小杰稱,以前是他太無知了,今后一定好好接受改造,爭取早日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