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為徹底杜絕年底“立案難”的情況,泰興法院依據最高院發文精神,采取四項措施對立案審判工作進行了重點部署,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專門召開立案信訪工作會議,將上級法院發文傳達到每個干警。會上,該院黨組書記、院長丁正明親自部署,要求立案部門依法審查受理案件,不準在法定條件之外設定立案條件,人為提高立案門檻;同時給其他業務部門打“預防針”,堅決杜絕向立案庭“打招呼”,要求年底少立案、不立案現象。

 

在訴訟服務中心懸掛工作規定,接受群眾監督。按照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統一制式,將《關于依法及時保障當事人訴權的規定》、《關于進一步提高訴訟服務質量的規定》制作成公示牌,懸掛在訴訟服務中心醒目位置,同時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切實暢通立案渠道。

 

加強窗口便民服務,真正做到司法為民。一方面在原來的殘疾人無障礙通道和盲人通道基礎上增設老弱病殘孕及涉軍維權綠色通道,對特殊群體人員實行預約立案。同時為當事人提供筆墨、紙張、休息座椅、報刊雜志、老花鏡、訴訟文書樣本等,并配備雨傘、藥箱等便民設施。另一方面針對年底可能會出現“井噴”的幾類案件如離婚、拖欠勞動報酬等適用“三快原則”——快速受理、快速審批、快速分案,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時間。

 

依托現代科技,加快司法公開窗口建設。目前,訴訟服務中心已經專門開辟出了司法公開窗口,配備了辦公桌椅、連接互聯網電腦、電子觸摸顯示屏等設備,當事人可直接根據案件查詢密碼查看審執流程、法律文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