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集中開展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作者:伍曉偉 朱寶宏 發布時間:2013-12-19 瀏覽次數:683
近期以來,金湖法院從處理涉訴信訪入手,采取集中會辦制度,加大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力求達到涉訴信訪合理訴求得到有效解決,常訪重訪得到有效化解,越級上訪得到有效控制,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以各業務庭為單位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今年以來尚未化解的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一次認真“回頭看”,采取分管院長、業務庭長、案件承辦人保案負責制,做到“三見面”,即與案件當事人見面、與所在政府信訪部門見面、與所在基層組織見面,了解當事人的思想動向,發現問題及時就地解決,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對上級機關、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以及長期信訪、重訪,無理纏訪鬧訪的重點人頭,由院黨組集中會辦。落實黨組成員分管負責制,逐案逐人進行一次全面“家訪”,通過“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動態,化解去心中的“積怨”和抵觸情緒,對因長期信訪而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和幫助,給予人文關懷,使他們自覺情愿息訴息訪。
實行院領導定期接訪、庭長輪流接訪制度,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堅持“誰接訪、誰處理”,確保對初信初訪群眾做到接待咨詢到位、處理問題到位、督促反饋到位。牢牢把握維護穩定工作的主動權,確保不發生新的越級上訪事件。
完善案件審執監督機制,加大對融資借貸、房地產、商事合同、企業破產、勞動爭議等群體性案件的審執過程的監督力度。實施法律文書審判長、庭長、分管院長三級簽發制度,確保不應審執“瑕疵”而導致矛盾激化,引發當事人上訴、上訪。
抓責任追究。建立健全涉訴矛盾糾紛化解責任查究制度,對因工作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信訪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辦案責任和接處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