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法院“五個一”確保工人工資節前兌現
作者:王德強 發布時間:2013-12-19 瀏覽次數:657
春節將至,寶應法院將工人討薪案件作為執行首要任務,確保他們過上平安祥和的傳統佳節。
要求高一點。分管領導掛牌督辦,局長親自參與,定方案、定期限、定目標,實行任務到組、責任到人,層層落實,做到同步跟蹤執行進度,定期檢查執行結果,確保工人工資春節前兌現。
行動快一點。提前介入,被執行單位棄企逃薪的,快速對其財產進行保全。案件立案后,快速登記分案,直接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縮短各環節時間。
協助多一點。與基層黨委政府及時聯系,通報案件處理進展以及遇到的困難,請求給予協助,對財產處置周期長的案件,動員政府先行墊付;對工人群體討薪容易引發集體上訪的,與政府勞動部門、信訪局共同做好工人思想工作,息訪維穩。
費用省一點。靈活處置被執行人資產,處置費用高的,動員工人尋找買家,促成勞資雙方采用變賣方式處置資產,節省評估、拍賣費用,讓工人拿到更多的工資分配款。
力度大一點。對阻礙資產處置的個人和單位依法制裁;對普通債權人做好法律釋明工作,排除障礙,確保工人工資優先受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