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堅持用法治理念統攬民生案件審判工作,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公正高效地化解了大量的涉及民生的矛盾糾紛,為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民生需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加強民生案件的審判執行,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力度,進一步回應和滿足廣大民眾的司法需求,日前,海陵法院從2013年審結的5000多件民事案件中,精心挑選十件民生案件作為2013年度十大民生案例向社會發布。這十件案例是:經民調組織達成的贍養協議不可隨意撤銷;被掛靠單位應對掛靠司機因工受傷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開發商對滲水屋頂未能根本修復應承擔維修責任;酒店未盡場所安全保障義務致顧客受傷應擔責;醫院診療過錯應賠償患者損失;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忽略危險攀跨窗戶墜落身亡責任由誰承擔;公共廣場違章搭建致人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裝飾裝潢質量問題應及時主張權利;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賠償。

 

為提高十大民生案例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海陵法院還向海陵區的近50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鄉鎮、街道、社區贈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2013年度十大民生案例》,以期實現指導幫助廣大群眾依法維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