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年初以來,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狠抓隊伍廉政建設,不斷強化監督管理,建立了干警澄清制度,積極回應群眾需求,展現了人民法院接受社會監督、公正公開司法的信心和決心。

 

干警自已澄清。牢固樹立“打鐵還需自身硬”的思想理念,敢于澄清任何問題。凡遇到群眾或當事人反映、投訴、狀告等情況涉及自身問題時,干警都必須首先要自已澄清。詳細闡明所反映問題的形成過程、處理根據、意見分歧、存在不足等,及時妥善化解、消除不良影響。

 

組織調查澄清。對領導批示督辦、相關機關部門直接調度辦理的問題,認真配合各級組織調查工作。對由本院紀檢監察負責辦理的來信來訪,在認真核查情況報告的同時,及時正面接觸當事人,對反映的問題逐個調查落實,重證據、重事實,既澄清反映的問題,也澄清基本的事實。

 

結論公開澄清。對經過調查有了結論的處理意見,及時通報相關干警、督導調查機關、有關當事人等方面。對存在問題的干警拿出處理意見,絕不姑息遷就,絕不護短;對沒有問題的干警,將調查結果公開澄清,維護干警權益,支持干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