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京口法院著眼于“四個注重”,力促執行和解,全力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維護當事人利益,促進社會和諧,成效明顯,執行工作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注重執行理念的更新,樹立和解意識。樹立和諧執行理念,積極推行“文明式引導、規范性教育、人性化和解”執行方式。以重和解少強制為原則,從教育疏導入手,堅持“溝通從心開始”,面對面與當事人在語言上溝通、在心靈上感應、在情感上互動。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溝通,消除當事人對抗情緒,努力促成執行和解。  

 

注重隊伍素質的提高,增強和解能力。加強對執行人員的政治理論和業務素質教育,增強執行人員的敬業精神。狠抓執行人員廉潔執法教育,杜絕關系案、人情案發生。堅持正面引導,法理情并重,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使和解協議真正成為“雙邊”協議。提高執行人員辨法析理、化解矛盾的能力,促成和解協議達成。

 

注重執行策略的謀劃,提高和解實效。對事關弱勢群體利益的損害賠償、婚姻家庭、繼承等事關當事人親情關系修復類執行案件,盡最大努力通過思想疏導,消除隔閡,力促執行和解。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加壓”的同時,做好申請人執行和解的思想工作,使當事人雙方朝最有利于解決矛盾糾紛的方向靠攏,達到衡平雙方利益的目的。

 

注重社會各方的聯動,擴大社會效果。一方面加強執行局與審判庭、法警隊的有機配合,形成內部執行合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銀行、房產等有關部門的配合,形成外部聯動,全力打造執行“天網”,力促聯合多方力量為當事人和解提供堅實后盾。同時依托街道辦、鎮、村等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力量,配合做好被執行人思想工作,緩解當事人之間矛盾沖突,為案件自動履行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