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日,東臺法院開發區法庭的兩位調解員吳紅珠、王紅早早來到了法庭。顧不上倒開水,兩人急急忙忙地找出今天要調解的案件卷宗,專心地翻閱起來。

 

兩位調解員今天的日程安排特別滿,兩人上午下午都分別安排了案件調解。

 

約定的時間到了,當事人也都到了,再一看,兩位調解員早就坐在調解室等著了。

 

王紅上午安排的是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在她的努力下,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

 

吳紅珠調解的案件非常棘手。這是一件贍養糾紛案,一對年過8旬的老夫婦,養育了三個兒子。大兒子和小兒子都挺孝順,就只有二兒子李某對老人的態度比較惡劣。老母親生病要求去醫院,他回說沒空;老人要吃點粥,他說是粥是專門給胃不好的兒媳婦準備的;老人想吃點醬黃豆,他說是給5歲的孫女吃的,老母親吃了會弄臟……

 

面對蠻不講理的李某,吳紅珠苦口婆心,用自己的切身體會耐心勸導。不過,李某絲毫不為所動,一副油鹽不進的樣子,還一直大聲嚷嚷,認為是老大和老三在里面挑事,并指責父母曾經將他家的蚊帳的支架弄壞,口口聲聲說父母對他偏心。

 

李某的大聲引來了眾人的注意,調解結束的王紅也趕來幫忙,在一旁勸說李某。

 

李某的父母一直坐在椅子上嘆氣,老大、老三則懶得跟李某再多說。他們告訴調解員,母親生病,老大把母親送到市人民醫院住院,老三后來則把母親送到上海的大醫院里住院治療。不過,對于老大與老三拿出的醫療費票據,李某并不認帳,他根本不承認這些,說老母親根本沒住院,是哥哥與弟弟在造假。

 

調解一直持續到中午1點鐘,李某堅決不肯掏錢養父母,并且堅持要父母將財產分給他,調解最后未能成功。

 

面對這樣不通情理的李某,兩位調解員不禁搖頭:人都有老時,李某總有一天會嘗到自己種下的苦果。

 

送走當事人,已經過了飯點,兩位調解員隨便吃了點東西,趴在辦公桌上瞇了會,因為下午她們每人還有一個案件要調解,所以沒時間回家休息了。

 

沒睡多大會兒,鬧鈴就響了,兩位調解員趕緊起來,揉揉酸痛的脖子直奔調解室,因為下午約的當事人快到了。兩人很快各就各位,進入了緊張有序的調解工作中。

 

吳紅珠安排的是個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系再婚,男方劉某到女方林某家生活。

 

林某聲稱,為了劉某,她甚至斷絕了與親生兒子的聯系,但劉某并不珍惜這樁婚姻。劉某不僅從來不給她家用,而且還將她的錢、存折甚至金項鏈偷偷拿走。更讓林某難以忍受的是,劉某還有嫖娼的惡習,并且每次嫖娼回來抓住林某就往死里打。身材瘦弱的林某根本不是劉某的對手,又不好意思對人說,只能打落牙齒往肚里吞。這次,實在是忍無可忍了,林某才起訴要求離婚的。

 

劉某不愿離婚,說自己以后會對林某好,會好好跟她過日子,但林某再也不敢相信劉某,堅決要求離婚。見雙方僵持不下,吳紅珠將兩人分開,采取背對背調解的方式。

 

經過再三努力,案件終于調解成功,吳紅珠也松了一口氣。

 

另外一間調解室內,王紅正在調解的是一樁民間借貸糾紛案。姜某向原告陳某借錢,并出具了一份金額為118000元的借條,姜某的表哥丁某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了字。因為姜某跑了,陳某直接將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丁某償還借款118000元。

 

丁某大呼冤枉,錢不是自己用的,憑什么要還錢?

 

王紅解釋,丁某作為擔保人簽字,現在姜某跑了,丁某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理所應當還錢。如若不然,要找擔保人簽字還有何意義呢?

 

經過反復解釋,丁某接受了這一事實。不過,他提出另外一個問題,借條上雖然是118000元,但實際上借款只有100000元,另外18000元是利息。而姜某當時只拿了82000元,18000元的利息已經被扣掉了,根本不應該再算進去。

 

王紅對雙方展開了富有針對性的調解,最終敲定由丁某分4年向陳某償還100000元,每年25000元。然而,雙方很快又為訴訟費由誰承擔產生了沖突。丁某堅決不肯承擔,并聲稱若要自己承擔訴訟費,那就寧可去坐牢也不還錢了。陳某則說自己已經交給代理人3000元訴訟費,當時代理人承諾118000元肯定一分都不少,并要求事成之后再付4000元代理費。而現在代理人根本沒來,自己不能再掏錢了。

 

雙方說不到一塊,很快又吵作一團。在王紅的建議下,陳某與代理人取得了聯系,要求其代理人將訴訟費用交來,因為其也未實施實際意義上的代理行為,其余的錢陳某也不再向其索要。

 

在王紅的努力下,該案調解成功了。此時,已是晚上7點,華燈初上,兩位調解員相視一笑。這一天,雖然累,可兩位調解員卻收獲了滿滿的喜悅,因為她們又成功實現了自己的人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