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區法院推行判前釋明促審判質效優質運行
作者:黃吉 韋琳 費海燕 發布時間:2013-12-16 瀏覽次數:670
12月11日,《人民法院報》在頭版顯著位置刊發了《江蘇泰州高新區法院推行判前釋明,當事人說——“這樣的判決我們信服!”》一文,報道高新區法院探索判前釋明制度獲當事人高度肯定的工作舉措。
自建院以來該院即強力推進司法公開,打造陽光審判,所有案件在判決作出前,根據具體案情分別實施承辦人、庭長、分管院長三級釋明,法官就當事人爭執的案件焦點問題,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將法院擬認定的事實和依據、適用的法律及裁判結果,向當事人釋明,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增強當事人對判決的認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