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中院與保險協會共建訴調對接機制
作者:翟敏 陶然 發布時間:2013-12-12 瀏覽次數:681
近日,鎮江中院與鎮江市保險行業協會共同制定《關于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實施辦法》,并專門成立鎮江市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以充分發揮法院和保險行業協會在處理保險糾紛案件中的優勢,快速化解保險糾紛,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辦法》規定,在基層人民法院設立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室,由保險行業協會根據本轄區保險糾紛案件數量等具體情況,確定保險糾紛特邀調解員的名額和人選,由中院審核同意后頒發聘書。各法院對于起訴至法院的保險糾紛,可以根據糾紛的實際情況和案件審理的實際需要,委托保險糾紛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并進行全程跟蹤管理。
《辦法》對保險糾紛特邀調解員參與先行調解、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的流程進行了具體詳細的規定。據悉,保險糾紛特邀調解員的聘期一般為二年,聘期屆滿后經法院考核后可以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