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突出重點,全面構建協助法院送達執行工作新格局。”125日,江蘇沭陽縣委專門召開全縣綜治大會,沭陽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蘇林在會上講話。

 

長期以來,“送達難”、“執行難”一直困擾著基層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力。為從根本上解決法院送達、執行難問題,構建“基層組織協助,人民群眾參與”的新格局,沭陽縣委、縣政府專門出臺《關于基層組織協助人民法院送達執行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全縣各鄉鎮、村居委會各配備1名法院送達、執行專職聯絡員,全體鄉、村干部、派出所民警、聯防隊員、村民組長、物業公司人員是法院送達、執行義務聯絡員,專職聯絡員的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義務聯絡員按每送達、執行一起案件給予不低于20元的獎補;各派出所與轄區村居委會聯網,同步登記入住人員信息,準確、及時掌握流動人員居所變更情況,為法院送達法律文書、查找被執行人給予必要引導、協助,同時見證法院采取的留置送達、搜查、扣押等措施;嚴格獎懲制度,縣成立“基層組織協助人民法院送達執行工作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評,對不能履行職責的聯絡員及時予以調整,對不能積極配合甚至干擾法院送達、執行工作的相關義務人員,由縣政法委會同紀檢部門調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發動基層組織協助法院送達和執行工作,充分體現了沭陽縣委、縣政府對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具有很強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望沭陽法院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努力開創人民法院在黨委領導、政府支持下解決送達難、執行難問題的沭陽模式。”宿遷市中級法院院長湯小夫在有關報告中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法院借鑒沭陽的做法。目前,沭陽縣528名協助法院送達執行工作聯絡員已正式聘任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