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逾期上征信,竟是銀行誤操作?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劉沁 發布時間:2020-06-10 瀏覽次數:741
盧先生最近很是苦惱,眼看著定下新房交完首付,就等公積金貸款手續辦好就可擁有屬于自己的新房,卻被告之因為有貸款逾期,征信系統上存在不良記錄,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盧先生十分疑惑,自己并不存在貸款逾期的情形,為什么會上征信“黑名單”呢?
盧先生前往中國人民銀行,查詢了自己的個人信用報告,發現是10年前的一筆在某銀行的借款未還導致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單”,雖然盧先生在10年前與該行簽訂了借款合同,但由于擔保人未能簽字,最終并未實際借到該筆款項,為什么自己又會成了失信人員呢?
在與該行溝通后得知,是該銀行的信貸員擅自挪用了貸款,導致在銀行系統里顯示是盧先生使用了該筆貸款,由于貸款未歸還,導致盧先生的征信受到了影響。
得知此事后,盧先生一氣之下將該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該銀行將其移除征信系統黑名單,并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以及未能使用公積金貸款所造成的損失。
高新區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將原被告通知至法庭,了解了該筆貸款的來龍去脈,并進行釋法,提出了解決方案,該銀行就自身的管理失誤導致盧先生征信受到影響表達了歉意,并承諾在月底前將盧先生個人信用報告中與該行的交易違約相關信息予以刪除,以達到信用報告為正常級別。在法庭的協調下,盧先生表示諒解,同意了該行的解決方案。
據了解,雙方協商后,該行已經第一時間將盧先生個人信用報告中與該行的交易違約相關信息予以刪除。
征信系統的“黑名單”制度,是國家建立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的方式之一,“黑名單”制度使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處受限,是弘揚社會誠信、懲治失信“老賴”必不可少的手段。這起案件的發生,也警醒銀行系統完善監管體系,加強對員工的業務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別讓守信公民 “被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