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復制”網紅糕點店,賠償!
作者: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姚燕彬 發布時間:2020-12-01 瀏覽次數:778
逛街時發現網紅糕點店的生意興隆,就拍了門頭、室內裝修,回家開了家一模一樣的店!后來,真正的網紅蛋糕點將這家“高仿”店起訴至法院。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件商標權侵權案件,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協調下雙方達成調解意向,被告向原告賠償兩萬元。
原告常州焦溪古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主要經營食品,擁有注冊商標“蘇糯”。原告在常州地區設立了多家分店,這些分店均使用了“蘇糯焦溪團子(分店)”的名稱,產品包裝標注了“蘇糯”商標。原告生產銷售的粑粑糕十分受歡迎,在網上更是非常走紅。2020年7月,原告發現有人在吳江一景區附近也開了一家粑粑坊,該店鋪未經其授權,在門頭和內部裝修以及大眾點評信息頁均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文字內容一致的“蘇糯”字樣,遂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原來,被告在跟丈夫外出旅游時,發現在一些比較有名的景區或商業區,“蘇糯”粑粑糕店的門口排隊的人非常多,生意異常火爆,于是就將門頭以及內部裝修等拍了些照片,回去后讓裝修公司按照自己拍攝的照片,將其租賃的門面重新裝修,來了個完完全全的“復制粘貼”。承辦法官告知被告,其行為忽略了權利源頭的審查,侵犯了原告的權利,被告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
最終,經過法官的多次溝通協調,原被告達成調解。被告表示已經拆除門頭及內部裝修、下架大眾點評店鋪,并承諾再也不會銷售侵犯“蘇糯”注冊商標的產品,并同意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2萬元。
法官提醒,注冊商標的權利人在上述商標注冊有效期內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受法律保護,有權對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起訴訟。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亦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