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農村道路交通的快速發展,農村道路的行車環境有所改善,但由于鄉村道路硬化工程只對路面硬化,道路的等級沒有改善,各種交通標志以及安全護防設施基本沒有設置,安全隱患十分突出。使涉及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呈逐年遞增的趨勢,嚴重威脅著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據統計,自2009年以來,亭湖法院共受理各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475件,傷亡人數達3687人,其中,農村人口達2607人,約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總數的71%,為此亭湖開展專門調研,以期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一、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1、肇事車輛種類多,安全性能差。肇事車類型多為未注冊登記的低速載貨汽車,從事客運的面的摩的,二、三輪摩托車和電動車、助力車及報廢車等,這些車輛的性能、質量、種類千差萬別,他們大多在偏遠的山村公路上行駛,車速度快、基本上處于失控狀態,根本沒有安全技術保障,其安全狀況可想而知。

 

2、無證駕車現象突出。從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來看,肇事者沒有駕駛證、行駛證的現象普通存在,也就是說這些駕駛人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和駕駛技能培訓,有很多起事故都是因為駕駛人操作不當,另外,還存在著酒后駕車、疲勞駕駛、多人同乘一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導致車輛即使在行車環境很好的情況下也發生單邊交通事故。有的肇事者視情況能跑就跑,甚至棄車逃逸,使案件審理難度增大,并且,這些車輛基本沒有投保,肇事后又沒有賠償能力,使受害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影響了社會穩定。

 

3、新開村道路況差,安全防護設施缺乏。近年來,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農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各鄉鎮的道路交通基本上達到鎮鎮相連、村村相通,然而通公路后,由于許多鄉村公路路面狹窄,路況差,且相應的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設施匱乏,有的路段甚至連一些簡便的防護措施都沒有,存在著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同時,農村交通運輸網絡不健全,還沒有形成健全的鄉村交通運輸網絡,也導致農用車載人引發事故多。

 

4、農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正三輪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大街小巷、公路小道都可以隨處通行,群眾出行、學生上學、走親訪友等隨時可搭乘,且實惠方便。出行都擠上三輪摩托車,一車五六個人,多則十幾人,全然沒有考慮交通安全與否。而正規的客運班車在許多鄉村公路都還未開通,給正三輪摩托車搶占客運市場提供可乘之機,可謂游擊隊打敗了正規軍

 

二、建議采取的對策

 

1、社會綜合治理齊抓共管交通。針對農村無牌無證機動車大量存在的情況,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機動車輛的管理,加強對各類車輛生產廠家的資質審查力度,嚴抓車輛出廠前的技術狀況審核關;將機動車參照戶籍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建立長期有效的定位管理制度,同時和各級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綜合治理,形成公安、安監、交通、農機、宣傳、教育等部門齊抓共管格局,把好農村機動車駕駛人和車輛的安全源頭關。

 

2、加強農村公路危險路段排查,完善道路防護設施。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對道路監控的力度,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對不符合機動車輛安全運行的路段和道路要及時排查、統計、上報并予以封閉,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增設交通防護設施和交通標志,以警示駕駛員和行人,不留安全隱患。

 

3、加大對鄉村道路的監控力度。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格查處機動車違法載客現象,各縣交警部門運用現有警力,進一步加強轄區內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專項行動,并與各鄉鎮交通安全部門聯手,嚴格查處鄉村公路上的各種機動車違法載客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處罰與教育手段相結合。

 

4、建議農村公路通過等級驗收后盡快開通客運班線。農民群眾出行路遠,且存在諸多不便,而三輪摩托車、農用車、拖拉機載客是不安全的,更是違法的,各相關部門應多方努力,盡快開通汽車客運線路,并在各鄉鎮分設客運點,嚴格按照客運企業有關規定管理,有效防止三輪摩托車、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現象。

 

5、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農村交通參與者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交通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強嚴厲打擊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建立和完善農村車輛和駕駛人統一管理體制。司法機關通過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案例報道,切實提高農村交通參與者的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規范行駛人的交通行為,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