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從針鋒相對到握手言和,就像天氣從電閃雷鳴到風和日麗!”接受記者采訪時,南通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馬志相這樣形容法院調解的魅力。

  今年1至3月,南通全市法院調解矛盾糾紛2.1萬多件,調解撤訴率達87.45%,高出全省平均數24.6%;涉訴信訪案件呈下降態勢,申訴案件同比下降29.19%。國家權威調查機構公布的一組“公眾滿意度”調查數據顯示,2009年公眾對南通法院工作和法官隊伍滿意率達98.68%、打官司方便程度滿意率達98.56%,“公眾滿意度”綜合指標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如此斐然的成績,妙方何在?馬志相院長一語道破天機。“化解涉訴矛盾糾紛,關鍵要實,要解決當事人的實際難題。人心都是肉長的,真正幫他們解決了難題,沒有不講道理的。法院依法服務大局,主動加強與人民群眾的溝通聯系,不斷創新司法服務方法,是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選擇!”

  確立一條工作主線

  早在去年底,南通中院黨組一班人積極謀劃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思路時,就確定把2010年定為“深化調解年”,將深化調解作為全市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主線,貫穿審判工作始終,專門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積極從創新管理方法和調解模式上入手,強化“調解優先”的意識,出臺《“深化調解年”活動實施意見》,明確了訴前調解、訴訟調解、訴調對接、行政協調、刑事調解、申訴和解、執行和解、人才培養、調解管理和調解宣傳十項深化舉措和六項深化原則,將調解、和解、協調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首要選擇。該意見成為了2010年全市法院深化調解工作、促進矛盾化解的行動要領。

  春節一過,該院領導就深入到基層,加強深化調解工作的指導,在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現狀的基礎上,把南通法院的“深化調解年”活動融入全省法院的“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活動中去,適時召開全市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年”活動暨“深化調解年”活動推進大會,迅速制定出臺了《全市法院涉訴矛盾化解工作暨調解工作考評指標體系實施辦法》,開發調解暨涉訴矛盾化解工作指標考評體系軟件,規范管理涉訴矛盾化解工作,實施《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辦法》,探索“行政訴訟協調機制”,建立“執行案件和解制度”,全力構建具有南通特色的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新格局。“深化調解年”和“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年”這兩項重大活動正在南通兩級法院熱烈開展和穩步推進。調解優先、明法析理、追求多方共贏已成為法官的自覺行動。

  實施三個調解延伸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人員;哪里有矛盾,調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針對近年“案結事不了”導致的涉訴案件居高不下、社會不理解、群眾不滿意的狀況,南通兩級法院按照“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新的調解原則,建立了訴前調解中心、訴訟服務中心20個,聘請配備調解員100多人,每個人民法庭設立了調解窗口,全面提升了調解功能。向內推行全員、全程、全域調解,把調解貫穿于整個訴訟環節;向前推進到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訴前;向后延伸到涉訴信訪、民事抗訴案件的調解,實現了調解的縱深發展。

  南通兩級法院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式,把糾紛案件有效分流至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作為第一道防線,不斷延伸擴展調解內容。中院知識產權庭連續調解六小時,一次性化解南通鑫緣繭絲綢公司與繭緣絲綢紡織公司兩家大型企業的商標侵權、專利無效宣告、消費者權益、虛假宣傳等10個糾紛,挽回重大損失;啟東市法院加強與涉訴信訪人所在基層政府、單位、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街坊鄰居、親朋好友的聯系,邀請社會力量參與涉訴信訪綜合治理工作;如東縣法院實施“法官大走訪”計劃,48名法官分六組于3月初分赴全縣相關的鄉鎮、機關和企業進行走訪調研,分析其面臨的涉訴矛盾糾紛產生的原因,尋求解決的途徑和方法,幫助其提高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和水平;海門市法院推出“巡回審判點”,當街立案、調解,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開發區法院結合“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組織法官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創新四大對接機制

  糾紛因矛盾而起,社會由和諧而安?;饷芗m紛,促進社會和諧,正是人民法院的職責所在。

  在調解實踐中,南通兩級法院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新建了一批醫患糾紛、征地拆遷、勞動爭議、交通事故等專門調解對接組織,將訴前、訴中、訴后、執行與人民調解組織有機對接,全面構建與人民調解、行政協調以及醫患、勞資等調處中心的訴調對接機制,共享調解力量資源,拓展訴訟調解的覆蓋面,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實現矛盾糾紛有效分流、切實擔負起維護社會和諧的責任。

  港閘區法院與政法委聯合設立人民調解室,矛盾糾紛全部得以調解,實現了100%的調解率和自動履行率,并在鄉鎮設立“訴調對接”工作站,積極探索調解前置機制。通州區法院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使法院融入“大調解”格局,把訴訟調解和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結合,發揮社會力量解決涉訴矛盾糾紛的疊加優勢。如皋市法院創新與發展行政爭議訴前協調機制,該機制運行以來,收到行政訴訟材料171件,訴前協調81件,成功率47.37%,此項工作被南通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創新獎。海安法院實施片區法官制度,將每月第一個星期六上午確定為“片區法官矛盾糾紛集中處理日”,與鎮、村干部、調解組織進行實質性對接,深入基層排查化解贍養、繼承、相鄰關系及土地承包經營等矛盾糾紛,自春節后片區法官已成功化解糾紛30多起。

  在當前各類社會矛盾疊加的新形勢下,矛盾能否化解在源頭?隱患能否消除在萌芽狀態?問題能否解決在基層?南通兩級法院交出了群眾滿意的答案,他們把“深化調解”工作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治本之策,提升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水平,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