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記:我拿什么拯救你,異鄉少年犯?
作者:趙曉燕 發布時間:2010-05-28 瀏覽次數:989
當李某第三次作為被告人站在我面前時,已是作為成年人接受審判。我有點無奈地問他:“這真的是你的最后一次了嗎?”
李某不清楚自己確切的出生地,不知道自己親生父親的姓名,甚至至今沒有報過戶口。在李某尚不懂事的時候,生父就離開了人世,母親跟隨在云南打工的繼父改嫁到四川。由于家庭生活條件艱難,母親精神又不正常,李某從小就沒有受到良好的家庭和正規的學校教育,小學五年級輟學后在家務農,后外出打工。從貧窮的山溝到繁華的都市,心理的落差可想而知。網絡和城市生活的誘惑讓李某無法抗拒,打工那點微薄的工資已不能滿足他日常的花費。對他而言,能獲取錢財的捷徑便是盜竊。李某在庭審中表達的悔恨讓人不由地相信他一定會痛悔前非。不料第一次刑釋后才兩個月,李某再次實施了盜竊,他的理由就是沒身份證找不到工作,沒有生活來源,又不愿與家人聯系。李某的生活遭遇確實令人同情,但這就能成為犯罪的堂而皇之的理由嗎?在第二次刑釋后不滿三個月,又第三次實施了盜竊,而這一次他已成年。
三次的審判,從來沒有家人出現過,我們怒其不爭又哀其不幸。像李某這樣不斷再犯的異地少年犯并非個別,家庭的貧困、童年的不幸讓他們在得不到親人關愛的同時,也不能受到良好的道德和文化教育。如果義務教育能得到真正落實,社會對貧困家庭有完善的救助機制,也許他們就不會小小年紀就輟學獨自外出打工。面對外面精彩復雜的世界,生理和心理尚不成熟的他們,在得不到正確引導的情況下,很容易走上歧路。而在初次受挫后,家庭、朋友、同事等社會支持的缺失將導致他們自暴自棄、悲觀失望,甚至通過一次次的犯罪而獲得所謂的成就感和滿足感。
我到底該拿什么來拯救你,異鄉少年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