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民生民情 滲入法情法理-學習陳燕萍工作法有感
作者:戚新明 發布時間:2010-05-26 瀏覽次數:1054
陳燕萍,一位普通的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為何能將法官做得如此親切,為何能將法庭變得如此精彩,又為何能將法律詮釋得如此生動?這一連串的問題是我曾經一度好奇的,對其事跡進行深入學習之后,我知道了答案:這是一個凡人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一系列不平凡的事。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年輕法官,我與陳燕萍處于相似的工作崗位上,我該如何像陳燕萍一樣有血有肉地行使好手中的審判權?
一、感受愛民之情,讀懂民生民情
陳燕萍心甘情愿地扎根基層法庭14年,用其滿腔熱情地辦好每一起案件,妥善解決每一個糾紛,她為何能夠如此盡忠職守,為何能扎根基層十幾載,為何能悉心對待家長里短?后來我知道了,用艾青的一句詩句是最好的解釋“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陳燕萍之所以在平凡的崗位做出不平凡的事,源于她對人民群眾的那份深切的愛,這是她堅持不懈、無怨無悔扎根基層服務于民的無窮動力。
“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清·秋瑾《對酒》)陳燕萍滿懷熱情,想群眾之所想,密切聯系群眾,真正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正如陳燕萍常說的,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托、為民解憂的人民公仆,這種愛民的精神怎么不值得我們學習,她又怎么可能不得到群眾的支持與愛戴。這就要求我們在審判中首先要讀懂民生民情,那樣我們才能給群眾需要的,做群眾想做的,才能將審判工作做到群眾的心里,才能使法官變得如此親切,才能取得群眾對法官的信賴。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地將司法于民、服務于民的司法理念得以貫徹落實。
二、詮釋天平之義,堅守公平公正
陳燕萍14年里辦理31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上訪、無一投訴,這是多么的難能可貴,有幾個法官能與其相齊并論呢。農村法庭審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家庭糾紛、鄰里紛爭類的雞毛蒜皮小案,但案件的處理結果是否公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家庭和睦、社會和諧,乃至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正如英國思想家弗蘭西斯·培根在其《論法律》一文中所講:“我們應當懂得,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了法律——好比弄贓了水源。”陳燕萍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詮釋著天平的公平公正內涵,為法官們樹立了一個耀眼的榜樣。
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是我們每一名法官都要畢生堅守的。陳燕萍能夠做到,我相信我們也同樣能夠做到。現實生活中的誘惑可謂琳瑯滿目,我們如何能夠抵擋住誘惑對我們靈魂的腐蝕,成為每一名法官畢生修煉的功力。陳燕萍三千件案件無一錯案,可想而知,她把廉潔關堅守得何其嚴。也許這一過程是痛苦的,但一旦堅守下來必將是值得自豪一生的。法官,理當如此。
三、學習審判之法,滲入法情法理
審判是一項技能,需要經驗積累和方式創新。陳燕萍辦案三千,卻無一錯案,調解率達到70%,這是有先進的工作方法支撐的。通過學習,陳燕萍的方法是如此的樸實,卻有那般的震撼,那就是“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用群眾接受的語言詮釋法理,用群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這被譽為以陳燕萍為代表的當代基層法官群體司法審判經驗的集中體現。她從案件審理執行的每一個細節入手,耐心細致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名之以法,讓當事人的感受到司法的溫度。陳燕萍把自己的辦案方法,總結為“望、聞、問、切 、笑”五字工作法。所謂“望、聞、問、切、笑”,說到底,就是用心去感知,用心去辦案,掌握案件處置的主動權,爭取案件的最終妥善解決,化解糾紛,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從陳燕萍工作方法的表面來看,并無出奇之處,甚至有點大而空,然而細細體會后,便能感覺到“望、聞、問、切、笑”后的深意。事實上,一般意義上的審判是適用法律解決糾紛的過程,但一名優秀的法官不會僅停留在法律上,會把法情法理滲透到審判的各個環節,使法庭變得精彩,將法律詮釋得生動。法律無情人有情,法官帶著對人民的愛進行審判,才能將無情的法律變得有情,有時候,法情法理在解決民事糾紛中比生硬的法律具有更強的感召力,那是我們法官不應忽視的。